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厅依法批准设立的高起点、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办公场所1000多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近百人。商达律师事务所是深圳目前办公场所规模较大、执业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史敦定律师、任龙祯团队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各类合同、债务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律师咨询等,同时具备丰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维护经验。
史敦定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刑事律师。
执业宗旨:忠于法律、诚信实务、勤勉尽责、较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龙祯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专职律师。
执业理念:信仰法律之道,坚守职业之德,为维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史敦定律师。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柳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柳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于2013年4月1日经贵局批准刑事拘留并羁押于三水区看守所。根据柳某的妻子易某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一、嫌疑人的家属与受害方达成民事赔偿方案,已取得受害方的完全谅解。本案发生后,嫌疑人的家属与受害方充分沟通,并达到民事经济赔偿的方案,已取得受害方的完全谅解,该《谅解书》已经逞送贵局。
二、本案的起因,受害人与嫌疑人双方均存在过错。本案的起因是由于嫌疑人去朋友家拜访,吃饭喝酒后回去用脚踢门,引起同住的受害人不满,发生言语动作冲突而起,双方均存在过错。
三、嫌疑人已真诚悔罪,具体清楚坦白交待涉案的行为。据嫌疑人本人交待:已向贵局坦白交待了所有涉案行为,表明其已深刻反省,决心改过,真诚悔罪。
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为易某。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36条、*65条、*159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佛山市**三水分局
申请人:史敦定律师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厅依法批准设立的高起点、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办公场所1000多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近百人。商达律师事务所是深圳目前办公场所规模较大、执业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史敦定律师、任龙祯团队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各类合同、债务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律师咨询等,同时具备丰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维护经验。
史敦定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刑事律师。
执业宗旨:忠于法律、诚信实务、勤勉尽责、较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任龙祯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专职律师。
执业理念:信仰法律之道,坚守职业之德,为维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请求认定唐某无罪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梁炳池律师、王大应实习律师为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梁炳池律师会见了唐某,了解了相关案件事实。辩护人认为:如果唐某对辩护人所说属实,则唐某的行为尚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请求贵院查清相关事实。如果查证唐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则请求对唐某予以释放,或者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据唐某本人所说:2013年11月15日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朗下旧区,唐某用电脑向他人手机内存卡或其他内存卡拷贝包含淫秽视频在内的视频文件,一元钱一部,总数量不到一百部,总牟利(含电费、网络成本)不足一百元,也不足一百人次。2013年12月19日(也就是开始传播淫秽视频一个多月后),唐某被宝安分局局松岗派出所抓获归案,并于同年12月20日刑事拘留。
辩护人认为:如果唐某所说属实,其行为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八条第三、四款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三百六十三条**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因此,唐某的行为如果查证属实,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则尚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请求贵院依法督促公安机关严格办案,不宜人为的制造冤案。否则,如果冤枉唐某,就可能出现国家赔偿,具体办案人员也可能受到相应处分。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尽快依法查证有关案件事实,如果唐某确实尚不构成刑事犯罪,请求尽快将唐某无罪释放,或者作出不予起诉决定,避免冤枉唐某。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律师:史敦定